该网友因文章转载了侵权法院诉讼通知:赔偿1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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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工作结束时,宋松兄弟会的一位朋友突然在群里发来三张截图,赫然显示: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诉讼服务通知书原本是指被告转载一篇文章,并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7000元,诉讼费3000元(合计1万元)。随后,被告说:我收到了法院传票,我在2012年SEO期间收集和发送了文章。今天(2020年4月22日),我收到一张传票,要求赔偿1万元。2012年的文章,今天?是会专门吃这碗饭的。出于保护目的,卢松松博客只捕捉了一些截图,一个是法庭传票,另一个是事实证据。原告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,被告通过其经营的网站XXX上的信息网络擅自传播该作品。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的权利。原告依法申请公证,并在公证员的监督下,利用公证处的计算机,通过被告经营的网站上的信息网络,保存通信所涉及作品的证据。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在网络上传播信息的权利,应承担赔偿损失、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。原告依据《著作权法》及相关法律提起上述诉讼,希望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对被告的侵权行为予以处罚,并对原告的权利保护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支持。摘要:随着互联网法院的兴起和版权意识的觉醒,未来此类事件将会越来越多。我们运营网站时必须注意版权。与此同时,诉讼成本非常低,我们可以